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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7-08

| 【114年 確認繼承權不存在等 案件】-台北法律顧問

我方當事人為繼承人之一,當事人母親生前未受其他繼承人扶養照顧,且當面辱罵當事人母親,母親心灰意冷,於是在生前立遺囑表示其他繼承人不得繼承財產。當事人並委託本所提出確認繼承權不存在之訴訟。

訴訟過程是一條漫漫長路,所報經本所律師努力勸說下,兩造同意遺產分割的方案,最終調解成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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